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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法律人看裁判文书网的“卡”与裁判文书“不上网”

时间:2024-05-20 19:20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80 次
明彬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专职于业委会法律实务、民商事(执行、破产)法律顾问工作。目前业委会专著正在出版中,破产专著已完稿,尚无出版计划。要目一、引言二、关于我本人三、技术:功能分析四、技术:性能分析五、法律上分析六、结束语“裁判文书公开是法院应对司法公开要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司法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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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彬

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专职于业委会法律实务、民商事(执行、破产)法律顾问工作。目前业委会专著正在出版中,破产专著已完稿,尚无出版计划。

要目

一、引言

二、关于我本人

三、技术:功能分析

四、技术:性能分析

五、法律上分析

六、结束语

“裁判文书公开是法院应对司法公开要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司法改革的方向和法院阳光执法的决心。裁判文书是身兼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双重载体,公开裁判文书则是公开审判的精神内涵。裁判文书公开在公开审判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显然,这样的作用和意义无法达成,即使从技术层面解决了相应的功能和性能问题,也无法逃脱法官们对裁判文书或明或暗的抵制。

一、引言

2023年10月2日,一篇《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率大降99%,司法公开化民主化改革不该出现如此大倒退!》的文章,在法律人、媒体人等群体的朋友圈“刷屏”。由于特定原因,我当时没法发布文章。现就相关问题做一个技术层面的解读。

二、关于我本人

第一,我本人从事IT工作13年,后来做律师,是那种典型的技术法律人。

第二,从事IT工作之初,正所谓PC互联网兴起初期,各种B/S“系统”特别多,包括内容序列的博客、论坛、等等;我们后来的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等,则为手机互联网时代,持续至今。

第三,我从一个初级的软件测试工程师,到一个高级测试工程师(含软件和硬件),应该说,来评价“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过去和现状,绰绰有余。

三、技术:功能分析

(一)定性:门户类查询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说是IT人20年前就非常普遍且十分普通的一种门户类查询网站,仅此而已。

(二)功能分析

第一,这个网站从功能上分析,很简单。仅仅包括裁判文书的“增、删、改、查”(例如“下载”功能属于查询的一种,早起的下载功能包括“批量下载”,不知何时,该功能已经不存在了)。

第二,关于登录问题:

早期的各种查询网站包括如“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等均不存在登录功能,打开即可查询和进行各种操作。现在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https://flk.npc.gov.cn/)”尚属于无需登录即可直接使用的此类系统。

根据相关信息报道:自2020年9月,“中国裁判文书网”需要注册登录后方可使用相关功能,即疫情时代的产物,并标榜为“用户访问体验将更加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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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用户会发现,这里面还有很多基本功能,均是摆设。由于不可言说的原因,具体不展开。

网上零星数据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中国裁判文书网升级改版(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18年6月)”标注预算金额为249.83万,对比此前我们类似项目费用,这个预算金额不可谓不是“巨款”。

但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却十分管用,并因此而困扰很多人,即封禁功能“由于检测到您的账号存在违规行为,已对您的账号进行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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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反了什么“规”?显然法律不可能规定任何一个公民禁用“中国裁判文书网”。

2. 那只能是技术“规”。按照我们的测试结果:最主要原因是,当用户查询时,由于等待时间较长,因此会不断地“刷新”(refresh),或不断的点某种功能按钮(post / get request),例如“搜索”,最后出现上述“封禁”。

3. 关于封禁功能,不得不提“爬虫”。简单描述,即很多资本背景下的各种商业网站,会从各种官方网站,抓取自己想要抓取的数据,而且这种“行为”是自动的。

作者曾经致函给“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https://www.cods.org.cn/gscx/)”要求提供全天候24小时查询服务,他们没有书面回复我,后来在电话中讲了为什么不可以提供全天候查询的原因:

原因一:现在“爬虫”经常从他们的系统中抓取数据;

原因二:经费问题,如果要提供全天候查询的服务,则需要增加服务期(下文继续展开)。

原因一,从一个侧面表明,“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的确都面临爬虫问题,也确实给服务器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否则“××查”等商业网站的数据从何而来?

原因二,这是不存在的问题,不过我没有反驳他。全天候查询,并不存在所谓的增加服务器。据作者观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目前都采取了限时查询,即晚上时间到了后,尽管该网站可以打开,但关闭了查询功能。

四、技术:性能分析

第一,如果说功能上的问题,是任何一个用户都能了解或可能了解的部分,但“性能”问题恐怕只有技术人员才能知悉的范畴。我想,这也是正是“中国裁判文书网”十分卡,甚至很多的法律人均在心底里表达对网站卡的不满,但这个系统的研发者均可以高枕无忧,因为我们绝大部分法律人,均不会想到专业的“性能”问题。

第二,性能问题,任何一个使用计算机的人都可以监视你那台电脑的性能,具体如下:windows键+R键, 弹窗输入perfmon回车即可打开“性能监视器”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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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里的性能,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性能存在较大的差别,最主要的一点是电脑的性能,并非取决于网络,仅仅是电脑本身的硬件。

作者将这样的一个简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心的技术人员分为:软件开发工程师、技术测试工程师和数据库工程师(DBA),其他技术人员并非核心人员咱不作讨论。

性能问题的发现和解决,需要上述三方面的工程师协同努力,发现问题需要依赖性能测试工程师,解决问题则需要软件开发工程师,或软件开发工程师和数据库工程师(DBA)。

第三,关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1. 模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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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性能指标

(1)并发用户数。即“在同一时段与服务器进行了交互的在线用户数量”,是最广泛使用的性能指标之一。

通俗一点:比如同一秒内,上述模型中的APP服务器,能允许多少位“法律人”并发访问。如果并发用户数越高,即意味着“法律人”在查询裁判文书时,能同时访问的数量越大,往往越不会卡。

(2)响应时间。即“计算机对用户的输入或请求作出反应的时间”,这是比较专业的描述。

通俗地讲,例如如下场景:

场景一:即“法律人”输入一个“案号”,从点击搜索按钮到查询结果出来的时间,一般是多少秒。理想的情况下,如果是响应时间非常快,则几乎立马显示查询结果,你会感觉不到延迟。

场景二:即“法律人”查询到相关裁判文书后,从点击“案件名称”标题,到显示该文书的时间,一般是多少秒。理想的情况下,如果是响应时间非常快,则几乎立马显示该文书,你会感觉不到延迟。

容易“封禁”的情形如下:

场景一中,点击搜索按钮,无反应,则继续不断地点搜索按钮,即不断地发送“请求”,此时可能会被“中国裁判文书网”记录为“违规行为”,并导致“封禁”;

场景二中,点击“案件名称”标题后并未显示该文书内容,有的“法律人”会点击“重新加载”或直接F5,刷新该页面,随着你持续的“刷新”,实际上是在不断地发送“请求”,同样可能会被“中国裁判文书网”记录为“违规行为”,并导致“封禁”;

第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并发用户数”和各种功能“响应时间”测试报告是如何,不得而知。官方的这个版本https://wenshu.court.gov.cn/是无法测试的,一旦测试,即将被定义为“违规行为”,并直接无法展开测试。通常的性能测试工具为LoadRunner。“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否经过性能测试,不得而知。

第五,不得不说的遗憾:

通常不考虑“中国裁判文书网”性能如何,在网络带宽相对不是十分拥挤的早上4-6点,即使该系统性能测试结果不甚理想,那少量用户在使用“中国裁判文书网”时,其响应时间应当非常的快。但很遗憾,经过我们的多次测试,我国花费巨款打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响应时间依然非常缓慢,甚至“打开文书”时直接出现空白。据此,可以很明显的判断,“中国裁判文书网”从技术角度限制用户访问的结论是大概率的。

第六,最后说一点:

即使“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大量的客观用户来访问该系统,是否性能问题就无法解决呢?当然不是,通过服务器负载均衡技术,即可明显的实现性能提升。

负载均衡的意思是,即将上述模型中的APP服务器,从一个变成若干个,例如,江苏省的用户,都来访问APP服务器(江苏);上海的用户,都来访问APP服务器(上海);北京的用户,都来访问APP服务器(北京)……数据库服务器是相同的,有且只有一台,这样“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性能将会大大的提升。然而,这么多年,依然没有明显改善。

性能问题的解决,包括硬件问题和软件问题的解决,一般在研发之初,都已经考虑进去了,最直接改善性能的方式即是增加服务器,即硬件的增加。但显然,我们的最高司法机关,未能注意到这样的问题,资金不知道向何处去了?

五、法律上分析

第一,作为最高法的法官们,他们使用“中国裁判文书网”时,响应时间应该是非常快,这是毋庸置疑的,他们访问的APP服务器,可能就在最高院内,甚至在局域网即可访问(一般来说,局域网比因特网要快很多)。

第二,高级、中级、基层法院,我推测,应该是基本不用。不仅是不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他们更希望“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复存在,毕竟,将自己可能被终身追责的那个“结果”让亿万中国人来“扒”,再完美无暇的判决书,都有可能被扒出点问题。这样,他们当然没有动力公开判决书,加之三年疫情堂而皇之的将裁判文书不上传,也就形成了今天的局面。

六、结束语

“裁判文书公开是法院应对司法公开要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司法改革的方向和法院阳光执法的决心。裁判文书是身兼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双重载体,公开裁判文书则是公开审判的精神内涵。裁判文书公开在公开审判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显然,这样的作用和意义无法达成,即使从技术层面解决了相应的功能和性能问题,也无法逃脱法官们对裁判文书或明或暗的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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