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入联邦以前,密苏里地域是路易斯安那购买地的一部分。大多数居民是自由白人。1818年,密苏里居民人数达到 6.6万人,符合建立新州的条件。当地政府申请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1790年曾划定梅松-狄克逊线作为蓄奴州和自由州的分界线,南部奴隶主以密苏里地域大部分地区位于梅松-狄克逊线以南为理由,坚持将该地域辟为蓄奴州。当时自由州和蓄奴州的数目相等,双方在参议院的席位也相等,密苏里作为自由州或者蓄奴州加入联邦,将直接影响双方力量的对比。为此,南部奴隶主和北部资产阶级展开了激烈的争论。1820年 3月 6日双方达成了暂时的妥协,国会最后通过《密苏里妥协案》。该法案允许从马萨诸塞州划出的缅因地区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授权密苏里制定不禁止奴隶制的宪法,规定北纬36°30′线作为自由州和蓄奴州的分界线。1821年3月2日,国会作出有条件接纳密苏里加入联邦的决议。8月10日,密苏里作为蓄奴州加入联邦。南部奴隶主的土地要求得到满足。南北双方在参议院的席位保持平衡。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