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了进一步明确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工作职责,统一管理人工作的文书格式,促进管理人正确履行职务,提高管理人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订了《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现予以印发,并就该文书样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文书样式的体例 针对破产程序各阶段管理人的工作内容,按照简洁、实用、便利的原则,文书样式分为“通用类文书”、“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重整程序用文书”、“和解程序用文书”四大类共计59个文书样式。各文书样式均包括文书主文和制作说明两部分。文书主文是文书的核心部分,包括文书名称、文号、名头、主文、落款、附件等部分。制作说明是文书样式的辅助部分,主要列明制作文书样式的法律依据以及文书制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有利于管理人正确制作、使用文书样式。 二、关于本文书样式的文号 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文号统一为(××××)××破管字第×号。“(××××)××破管字第×号”中的“(××××)”,应列明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年份;“(××××)××破管字第×号”中的“××”,应列明破产企业的简称,简称一般为2~4个字;“(××××)××破管字第×号”中的序号“×”,应列明按文书制作时间先后编排的序号。 三、关于文书样式的适用 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需要制作大量的工作文书,涉及的文书样式十分复杂,且在实践中会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此次下发的仅是其中常用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式,且有的文书样式尚待相关司法解释颁布后再作补充完善。因此,实践中如遇未列出的文书,可参考这些常用样式,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变通适用。 请各高级人民法院注意收集辖区内管理人在适用本文书样式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 一、通用类文书 文书样式1 通知书 (××××)××破管字第×号 ×××(债务人的债务人名称/姓名): ×××(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你公司/你因________事项(列明债务事由),尚欠×××(债务人名称)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请你公司/你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向管理人清偿所欠债务。债务清偿款应汇入:××银行(列明开户单位和银行账号)。 若你公司/你对本通知书列明的债务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以便管理人核对查实。 若你公司/你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仍向×××(债务人名称)清偿债务,使×××(债务人名称)的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你公司/你继续清偿债务的义务。 特此通知。 (管理人印鉴) 附: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义务。”通知书由管理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发送。 二、通知书应当载明债务人的债务人恶意清偿的法律后果。 文书样式2 通知书 (××××)××破管字第×号 ×××(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名称/姓名): ×××(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你公司/你因____________(列明事由)占有×××(债务人名称)的下列财产(列明财产种类、数量等):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请你公司/你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交付上述财产。财产应交至:_____________。 若你公司/你对本通知书项下要求交付财产的有无或者交付财产种类、数量等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以便管理人核对查实。 若你公司/你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仍向×××(债务人名称)交付财产,使×××(债务人名称)的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你公司/你继续交付财产的义务。 特此通知。 (管理人印鉴) 附: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义务。”通知书由管理人向持有债务人财产的相对人发送。 二、通知书应当载明财产持有人恶意向债务人交付财产的法律后果。 文书样式3 通知书 (××××)××破管字第×号 ×××(合同相对人名称/姓名): ×××(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前,×××(债务人名称)于××××年××月××日与你公司/你签订了《_________合同》。现双方均未履行完毕上述合同,_____________(简述合同履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决定解除上述合同。你公司/你如因上述合同解除产生损失的,可以损害赔偿请求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特此通知。 (管理人印鉴) 附: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合同复印件一份; 4.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以及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二、本通知书由管理人向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的相对方发送。通知书应当载明合同相对人有权就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文书样式4 通知书 (××××)××破管字第×号 ×××(合同相对人名称/姓名): ×××(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前,×××(债务人名称)于××××年××月××日与你公司/你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现双方均未履行完毕上述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简述合同履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上述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简述要求相对方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 特此通知。 (管理人印鉴) 附: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合同复印件一份; 4.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二、本通知书由管理人向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的相对方发送。通知书应当载明要求相对人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 文书样式5 通知书 (××××)××破管字第×号 ×××(合同相对人名称/姓名): ×××(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本管理人于××××年××月××日向你公司/你发送(××××)××破管字第×号《通知书》,决定继续履行×××(债务人名称)于××××年××月××日与你公司/你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你公司/你于××××年××月××日要求本管理人提供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管理人现提供下列担保: 提供保证人的: 列明保证人的姓名或名称,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期间等。 提供物的担保的: 列明担保人的姓名或名称,担保方式,担保物的情况,担保范围等。 你公司/你对管理人提供的担保无异议的,请于××××年××月××日与本管理人签订担保合同。 特此通知。 (管理人印鉴) 附:1.保证人基本情况或者担保物权利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二、本通知书由管理人向合同相对方发送。 文书样式6 通知书 (××××)××破管字第×号 ×××(合同相对人名称/姓名): 你公司/你于××××年××月××日向本管理人发送的____________(合同相对人所发送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催告函件名称)已收到。经管理人核实,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前,×××(债务人名称)确于××××年××月××日与你公司/你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且目前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简述合同履行情况)。 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 本管理人认为,____________(简述同意继续履行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上述合同。 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商请延期的: 本管理人认为,____________(简述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需要延期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商请将上述合同延期至××××年××月××日履行。 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决定解除的: 本管理人认为,____________(简述不同意继续履行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决定解除上述合同。你公司/你可就因上述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特此通知。 (管理人印鉴)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二、本通知书是管理人接到相对人发出的要求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催告函,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决定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商请延期,或者不同意继续履行决定解除合同的回复。本通知书应当在收到催告函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合同相对人发出。 文书样式7 告知函 (××××)××破管字第×号 ×××(作出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或者单位): ×××(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贵院/贵单位于××××年××月××日对×××(债务人名称)的下列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但贵院/贵单位至今尚未解除对×××(债务人名称)财产所采取的保全措施,现特函请贵院/贵单位解除对×××(债务人名称)财产的保全措施。 特此告知。 (管理人印鉴) 附: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财产保全措施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 4.破产案件受理法院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5.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由管理人告知相关法院或者单位解除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时使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精神,破产申请受理后,对债务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相关法院或者单位无需等待破产案件受理法院或者管理人的通知,即应主动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但由于实践中可能存在相关法院或者单位不知道破产申请已经受理,或者虽然知道但不主动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故本文书样式确定由管理人直接向相关法院或者单位发送告知函,以此提示相关法院或者单位有关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已经受理,相关财产保全措施应予解除。如果相关法院或者单位接到告知函后仍不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管理人可以请求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协调解决。 文书样式8 告知函 (××××)××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人民法院): ×××(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贵院于××××年××月××日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人名称/姓名)对×××(债务人名称)申请强制执行一案,案号为××××,执行内容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但贵院至今尚未中止对×××(债务人名称)的执行,____________(简述案件执行状态)。现特函请贵院裁定中止对×××(债务人名称)的执行程序。 特此告知。 (管理人印鉴) 附: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强制执行案件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 4.破产案件受理法院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5.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由管理人告知相关法院中止对债务人执行程序时使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精神,破产申请受理后,对债务人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法院,无需等待破产案件受理法院或者管理人的通知,即应主动中止执行程序。但由于实践中可能存在相关法院不知道破产申请已经受理,或者虽然知道但不主动中止执行程序的情况,故本文书样式确定由管理人直接向相关法院发送告知函,以此提示相关法院,有关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已经受理,相关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如果相关法院接到告知函后仍不中止执行程序的,管理人可以请求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协调解决。 文书样式9 告知函 (××××)××破管字第×号 ×××(受理有关债务人诉讼或仲裁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名称): ×××(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贵院/贵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受理了有关×××(债务人名称)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案号为××××,目前尚未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该民事诉讼/仲裁应当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中止,但贵院/贵仲裁委员会尚未中止对上述民事诉讼/仲裁案件的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函告贵院/贵仲裁委员会裁定中止上述对×××(债务人名称)的民事诉讼/仲裁程序。 特此告知。 (管理人印鉴) 附: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精神,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尚未终止的,相关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无需等待破产案件受理法院或者管理人的通知,即应主动中止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但由于实践中可能存在相关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知道破产申请已经受理,或者虽然知道但不主动中止法律程序的情况,故本文书样式确定由管理人直接向相关法院发送告知函,以此提示相关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关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已经受理,相关法律程序应当中止。如果相关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接到告知函后仍不中止法律程序的,管理人可以请求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协调解决。 文书样式10 告知函 (××××)××破管字第×号 ×××(受理有关债务人诉讼或仲裁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名称): ×××(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贵院/贵仲裁委员会已中止了关于×××(债务人名称)的案号为××××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的审理。现管理人已接管债务人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请贵院/贵仲裁委员会恢复对上述民事诉讼/仲裁案件的审理。 特此告知。 (管理人印鉴) 附: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由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财产后,向相关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发送。 二、管理人应当在接管债务人财产后及时发送本告知函,告知相关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继续进行原来中止的法律程序。 文书样式11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告 (××××)××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 本管理人在破产管理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拟聘请以下人员作为×××(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案件的工作人员: 1.拟聘工作人员姓名____________;工作内容:____________;拟聘请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拟聘请费用为×××元;聘用理由:____________。 2.拟聘工作人员姓名____________;工作内容:____________;拟聘请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拟聘请费用为×××元;聘用理由:____________。 ……特此报告。 (管理人印鉴) 附:1.拟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2.拟聘请工作人员简历复印件; 3.拟聘请工作人员证件复印件; 4.拟聘请工作人员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由管理人在拟聘用工作人员时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提出。 二、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与管理人处于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因此,聘用申请应当列明聘用理由、聘用岗位职责、聘用费用标准,供法院许可时参考。 三、拟聘用工作人员有多名的,逐一列明姓名、拟聘岗位、聘用期限及费用。 文书样式12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继续/停止 (××××)××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债务人名称)债权人会议: 本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经调查认为,债务人继续营业将有利于/不利于广大债权人、职工和相关各方的利益,决定继续/停止债务人的营业,详细理由见附件《关于继续/停止债务人营业的分析报告》。 报请法院的: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请贵院予以许可。 报请债权人会议的: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特此报告。 (管理人印鉴) 附:《关于继续/停止债务人营业的分析报告》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十六条或者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由管理人决定是否继续债务人的营业,并报请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报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报告,由法院批准许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决定债务人的营业继续或者停止的,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三、鉴于继续或停止债务人营业的理由比较复杂,因此,本文书应附详细分析报告。 文书样式13 关于拟实施处分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报告 (××××)××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债务人名称)债权人会议: 本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拟实施下列行为: 1.拟实施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涉及的金额、行为的相对方、实施的时间等; 2.行为的实施方式和程序; 3.实施该行为的原因; 4.对债务人财产的影响;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 因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之一,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请贵院予以许可。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后,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的: 因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现根据该条规定,向债权人委员会报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后,报告人民法院的: 因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之一,且债权人会议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向贵院报告。 (管理人印鉴)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及第六十九条之规定。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所规定之行为时,应当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提交申请报告,需法院许可后方可实施相应行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已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向债权人委员会提交报告;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应向法院及时报告。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债权人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所报告行为的,出具批准意见;不同意所报告行为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意见。 文书样式14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 (××××)××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 本管理人接受贵院指定后,对×××(债务人名称)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工作量进行了预测,并初步确定了《管理人报酬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情况 根据管理人截至目前掌握的材料,×××(债务人名称)不包括担保物在内的最终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约为人民币××元,担保物价值约为人民币××元。 二、管理人报酬比例 根据不包括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在内的债务人最终可供清偿的财产总额价值和管理人工作量所作的预测(详见附件《管理人工作量预测报告(或者竞争管理人报价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确定管理人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1.不超过____________元(含本数,下同)的,按____________%确定; 2.超过____________元至____________元的部分,按____________%确定; …… 三、管理人报酬收取时间 最后一次性收取的: 本方案确定管理人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收取时间为破产财产最后分配之前。 分期收取的: 本方案确定管理人在破产程序期间分期收取报酬,收取时间分别为: 第一次:本方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后×日内; 第二次:____________; 第三次:____________; …… 四、管理担保物的费用 破产程序期间,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了合理劳动,经与担保权人协商,确定管理人在担保物变现价值×%范围内收取适当报酬,报酬金额为人民币××元,收取时间为:____________。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请贵院予以确定。 (管理人印鉴) 附:1.《管理人报酬方案》; 2.《管理人工作量预测报告(或者竞争管理人报价书)》。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管理人根据对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工作量的预测,制作报酬方案报人民法院初步确定。 二、管理人工作量预测报告应当列明管理人投入的工作团队人数、工作时间预测、工作重点和难点等。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案件,管理人还应当列明管理人对重整、和解工作的贡献。 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依据中介机构竞争担任管理人时的报价确定。 四、担保物变现收取的报酬比例不得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报酬比例限制范围的10%。 文书样式15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 (××××)××破管字第×号 ×××(债务人名称)债权人会议: 本管理人根据对×××(债务人名称)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工作量所作的预测,于××××年××月××日制作《管理人报酬方案》报请××××人民法院确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通知本管理人,初步确定了《管理人报酬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报告,请债权人会议审查。 (管理人印鉴) 附:××××人民法院确定的《管理人报酬方案》 说明: 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报酬方案在人民法院确定后由管理人报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会议审查。债权人会议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文书样式16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调整管理人 (××××)××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 贵院于××××年××月××日确定了×××(债务人名称)破产一案的《管理人报酬方案》。本管理人于××××年××月××日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报告了《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债权人会议对方案提出了调整意见。 现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就报酬方案的调整已协商一致,债权人会议决议对《管理人报酬方案》作以下调整: 一 、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 调整理由如下: 一 、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请求贵院核准以上调整内容。 特此报告。 (管理人印鉴) 附:债权人会议关于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议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由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就报酬方案调整协商一致后,提请人民法院核准。 二、本文书应当列明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理由,并附债权人会议关于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议。 文书样式17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调整管理人 (××××)××破管字第×号 ×××(债务人名称)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会议主席: 本管理人于××××年××月××日收到××××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通知,对管理人报酬方案作以下调整: 一 、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会议主席报告。 (管理人印鉴) 附:××××人民法院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调整的通知 说明: 本文书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由管理人自收到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通知起三日内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未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报告债权人会议主席。 文书样式18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准予管理人 (××××)××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 ×××(债务人名称)破产一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已由贵院确定,并报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查通过。(报酬方案经过调整的,还应当注明:贵院并于××××年××月××日确定对该报酬方案进行调整。) 截至××××年××月××日,×××(债务人名称)可供清偿的财产情况为____________,管理人已完成____________(履行职责情况)。根据《管理人报酬方案》,可收取第×期(或者全部)报酬计人民币××元。 本管理人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申请收取报酬人民币××元,请贵院予以核准。 特此报告。 (管理人印鉴) 附:《管理人报酬方案》(报酬方案经过调整的,再附《管理人报酬调整方案》)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收取报酬,应当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1)可供支付报酬的债务人财产情况;(2)申请收取报酬的时间和数额;(3)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分期收取的,简要写明收取报酬时管理人完成的工作;最后一次性收取的,简要写明管理人职务执行完成的情况。 文书样式19 通知书 (××××)××破管字第×号 ×××(占有债务人财产的相对人名称/姓名): ×××(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预)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名称)存在下列行为(列明行为时间、内容等):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管理人认为上述行为应当予以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你公司/你基于上述行为取得的×××(债务人名称)财产(列明财产名称和数量)应当予以返还。现本管理人要求你公司/你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本管理人返还上述财产(列明返还财产的方式和地点;返还财产有困难的,可以要求相对人支付或者补足与财产等值的价款)。 如你公司/你对本通知内容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管理人印鉴) (责任编辑:) |